近日,央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央行有关负责人28日表示,当前不法分子转移诈骗资金使用的账户有从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特别是单位支付账户转移的趋势。而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也存在单位支付账户实名审核不到位、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对此,《通知》从健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加强账户实名制管理、加强转账管理、强化特约商户与受理终端管理、广泛宣传教育、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等方面提出21条措施,进一步筑牢金融业支付结算安全防线。
自2019年4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通知》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起,对于客户选择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非实时到账的转账业务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在办理结果回执或界面明确载明该笔转账业务非实时到账。(记者 汪子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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